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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緊急照明及出口指示牌:法團應如何檢查、記錄與跟進

HKBuildingPro 編輯團隊2026年8月14日約 8 分鐘閱讀

從法定年檢、月度測試紀錄到設備改裝的專業界線,說明緊急照明與出口指示牌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法。

火警發生時,正常電力供應可能中斷,煙霧亦可能降低能見度。緊急照明及出口指示牌的作用,是協助使用者辨認可用的逃生路線。法團與物業管理公司應透過年檢、日常巡查、測試紀錄及缺陷跟進,維持相關設備的可用狀態。[1] [2]

消防處《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把 “Emergency lighting” 定義為「a system of artificial lighting designed to provide adequate illumination and indication of exit routes within a building under emergency conditions」;“Exit sign” 則是「a fixed illuminated sign indicating an approved exit route」。[1]

不同大廈、樓層、用途及批准圖則可有不同設計要求。本文提供的是管理框架;任何新增、更換、改裝、測試結果異常或涉及消防安全指示的工程,均應先核對大廈的批准圖則、適用守則及由合資格人士提供的意見。

先分清:年度法定檢查、日常查看與技術測試

《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95B章)第8條要求擁有人把消防裝置或設備保持在有效操作狀態,並每12個月最少由一名註冊承辦商檢查一次。[3] 如果緊急照明或出口指示牌是大廈內按法例或批准要求設置的消防裝置的一部分,法團或負責人應先確認誰是裝置的擁有人、哪些位置納入年檢範圍,以及相應的證書和缺陷紀錄。

日常查看不應取代註冊承辦商的檢查;它的作用是及早發現明顯異常,例如指示牌被廣告牌遮擋、燈罩破損、指示方向與現場出口不一致、燈具被裝修工程阻隔,或測試掣和指示燈顯示異常。出現問題後,管理處應記錄位置和日期,按大廈安排交由適當的註冊承辦商評估及處理。

管理層次 主要目的 建議保存的紀錄
日常目視巡查 及早識別遮擋、損壞、熄滅、鬆脫或明顯異常。 位置、問題相片、臨時措施、通報日期及結案日期。
按系統要求的功能測試 確認後備供電與燈具在需要時能運作。 測試日期、範圍、結果、負責人、異常及修復狀態。
年度註冊承辦商檢查 符合第95B章的最低年度檢查要求並取得相應文件。 F.S.251、缺陷清單、維修報價/工單和修復證明。
改裝或更換工程 確保改動不偏離批准設計或適用標準。 承辦商資格、設計/產品資料、測試報告及所需證明。

月度與年度測試紀錄:適用範圍必須先核實

消防處在《持牌/註冊處所應急照明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中訂明,該指引所涵蓋的系統應在正常照明或電力故障時自動開啟,並於5秒內達到至少90%的規定照明度;同時列出每月功能/放電測試及每12個月按額定時間的測試,結果須記錄在記錄冊內。[2]

這些技術測試要求不可機械地套用至每一座住宅大廈或每一套設備。法團應先確認其大廈是否屬該指引涵蓋的處所或是否有其他獲批准的系統規格,再由合資格承辦商訂定適用測試方法、額定時間和量度要求。更穩妥的管理原則是:以已批准的設計、適用守則和註冊承辦商的專業判斷為準,並把每次測試結果完整存檔。

出口指示牌的三個常見管理風險

第一,出口指示牌被裝飾、告示、貨物或臨時工程遮擋。即使燈具本身正常,住戶在緊急情況下仍可能無法迅速辨認方向。第二,工程後的間隔、假天花或門位改變,使原有指示方向與實際可用出口不再一致。第三,以非指定或未核實的設備取代原有燈具,卻沒有確認其安裝、供電及測試是否符合大廈的適用要求。

消防處亦提醒,涉及消防裝置改裝的工程必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並在工程完成後按規定發出證明書及提交副本。[4] 因此,法團在翻新大堂、走廊、商舖門面或停車場時,應把出口指示牌及緊急照明列入施工前核對清單,而不是在工程完結後才發現裝置被遮擋或遷移。

建議的缺陷跟進流程

當巡查或年檢發現緊急照明及出口指示牌有缺陷,管理處應先記錄受影響位置、設備種類、發現時間和暫時風險。其後應按缺陷的嚴重性、適用程序和承辦商建議安排處理;如工程需要關閉相關消防裝置,須按消防處現行關閉通知及大廈通告要求辦理。[5]

完成修理後,應把維修單據、承辦商文件、測試或復修紀錄與原本缺陷紀錄互相連結。這不但方便下次年檢,也讓管委會可在會議中掌握未完成事項和維修趨勢。

良好的紀錄不是為了增加行政工作,而是讓法團能回答三個基本問題:哪一盞燈或哪一個指示牌有問題、何時開始跟進、以及是否已有合資格人士確認修復完成。

參考資料

[1] 香港消防處:Minimum Fire Service Installations and Equipment and Inspection, Testing and Maintenance Code of Practice(2022年9月):https://www.hkfsd.gov.hk/eng/source/safety/File2022.pdf
[2] 香港消防處:持牌/註冊處所應急照明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https://www.hkfsd.gov.hk/chi/source/licensing/PPA104_TC_5th_revision.pdf
[3]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95B!zh-Hant-HK
[4] 香港消防處:防火工作常見問題:https://www.hkfsd.gov.hk/chi/aboutus/faq/faq_safety/index.html
[5] 香港消防處:通函/守則/防火通告/指引及核對表:https://www.hkfsd.gov.hk/chi/fire_protection/notices/circula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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