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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升降機保養與安全:法團/業主須知(註冊承辦商、定期檢驗)

HKBuildingPro 編輯團隊2026年9月20日約 10 分鐘閱讀

以機電署《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公開資料,整理法團/業主作為負責人的保養責任、註冊承辦商查冊、定期徹底檢驗,以及緊急設備與指明事故的官方時限。

大廈升降機一旦停用或發生事故,直接影響住戶出入與安全。按《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升降機/自動梯的擁有人,以及任何其他對升降機/自動梯有管理權或操控權的人士(例如物業管理公司),均屬負責人,須確保升降機/自動梯保持於妥善維修狀況及安全操作狀態。[1]

本文以機電署公開頁面整理法團、業主及管理公司可核對的重點:註冊制度、定期徹底檢驗、如何查註冊承辦商,以及緊急設備故障與指明事故的官方時限。若法團需在業主大會處理保養合約或相關議程,可一併參閱:業主周年大會:通知期、議程、法定人數與召開責任業主大會委任代表(Proxy):法定格式、48小時期限與有效性

資料截至 2026年9月13日。 個別大廈仍須核對公契、現行保養合約、准用證屆滿日期及機電署最新名冊;本文屬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工程或採購意見。

《條例》以及其下兩條附屬規例,已於2012年12月17日開始全面實施,並取代舊有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第327章);《條例》適用於公共和私人的升降機及自動梯。[1]

為何法團/業主必須重視升降機安全?

升降機保養不只是「管理處找人抹油」的日常事務,而是法例下的負責人責任。機電署說明,負責人須確保升降機/自動梯保持妥善維修及安全操作;相關工程須由已註冊承辦商承辦,並有註冊工程師在指定情況下徹底檢驗及簽發安全證書。[1]

實務上,法團與管委會常見的風險包括:

  • 誤以為「有人來保養」即等於合法——未核對對方是否仍在機電署名冊;
  • 忽略准用證屆滿日期,未能及早安排檢驗;
  • 事故或緊急設備故障後,不清楚負責人與承辦商各自的通報/到場時限。

機電署亦備存註冊承辦商、註冊工程師及註冊工程人員名冊供公眾查閱;准用證會清楚列明屆滿日期,方便使用者監察。[1][2]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框架

以下只摘錄機電署《條例》簡介頁上可直接核對的要點(細節以現行法例及署方文件為準):[1]

主題 官方要點(簡介頁)
生效 《條例》及兩條附屬規例於 2012年12月17日 全面實施,取代第327章
適用範圍 公共及私人升降機/自動梯
負責人 擁有人,以及任何有管理權或操控權的人士(例如物業管理公司)
工程資格 安裝、保養、修理、更改、拆卸等工程須由已註冊升降機/自動梯承辦商承辦;承辦商須就承辦及分包工程通知機電署
安全驗證 完成安裝後在使用/運作前、主要更改後,以及每隔指定時間,由註冊工程師徹底檢驗並簽發安全證書
註冊制度 承辦商及工程師註冊須每五年續牌;並引入工人註冊制度;名冊供公眾查閱
罰則水平(簡介頁所述) 最高罰款額 200,000元,最長監禁期 12個月
執法工具 機電署署長可發出禁止令、停止令、檢驗令、拆除令及改善令

負責人亦須保存工作日誌;註冊承辦商及註冊工程師須在工作日誌填寫資料,並保存相關記錄(例如分包承辦商名稱及聯絡資料)。[1]

編輯備註: 本篇只處理第618章升降機/自動梯安全框架,不要與《建築物管理條例》等其他章次混淆。

保養與定期徹底檢驗

機電署簡介頁就「安全驗證」寫明:升降機/自動梯在完成安裝後使用和運作前、在主要更改後,以及每隔一段指定時間內,須由註冊升降機/自動梯工程師徹底檢驗及簽發安全證書——其中升降機為一年自動梯則為半年。[1]

對法團/管理公司而言,可把以下核對變成例行程序:

  1. 確認現時保養承辦商為註冊升降機承辦商(見下一節查冊步驟)。
  2. 記下准用證屆滿日期,並預留檢驗、跟進及文書時間。[1]
  3. 要求承辦商/工程師按要求填寫工作日誌,並保留檢驗與安全證書紀錄。[1]
  4. 若大廈同時有自動梯,分開按「半年」週期管理檢驗安排,勿與升降機的一年週期混用。[1]

本文臆測「定期抹油/到場保養」的具體日數;該等細節應以現行合約、機電署實務守則及註冊承辦商的實際服務條款為準,並以官方最新文件覆核。

如何查核註冊升降機承辦商?

法團在招標、續約或核對現任承辦商時,第一步應查機電署公開名冊,而不是只看名片或報價單上的自我描述。

步驟 1:打開機電署「登記名冊」

機電署「登記名冊」頁列出可供查閱的類別,包括: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註冊升降機工程師、註冊自動梯工程師、註冊升降機工程人員、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2]

步驟 2:進入「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名冊

在名冊專頁查核該公司是否仍屬註冊升降機/自動梯承辦商。查冊時建議同時核對公司全名、註冊編號(如名冊顯示)及註冊類別是否涵蓋你大廈所需的升降機工程範圍。[3]

站內 FAQ 亦整理了同一查冊路徑:法團如何確認升降機承辦商已註冊?點查機電署名冊?

步驟 3:可選——DATA.GOV.HK 數據集

政府開放數據平台提供機電署「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數據集,更新頻率標示為每月,可用作輔助核對或存檔比較;實際聘用決定仍應以機電署名冊當日顯示為準。[4]

步驟 4:選擇承辦商時參考署方指引(不只看價錢)

機電署「負責人天地」提供多份負責人指引,其中包括小冊子《如何選擇合適的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提供保養服務?》,以及《如何管理升降機和自動梯的維修保養工作?》等實務文件,適合管委會在招標前傳閱。[5]

署方亦另有「升降機及自動梯保養服務的採購參考文件」頁,提供採購規格樣本及選擇承辦商相關指引下載,協助業主及管理公司準備招標文件。[6]

緊急設備故障與指明事故:簡介頁列明的時限

以下時限均來自機電署《條例》簡介頁;適用細節、何謂「知悉」及個別事故分類,仍須以《條例》、附表及署方指示為準。[1]

緊急設備故障(警報、對講機、緊急照明、通風等)

  • 註冊承辦商須在獲通知有關緊急設備故障後的 4小時內 到達現場。
  • 如有關緊急設備未能修復,註冊承辦商須於知悉故障後的 24小時內 通知機電署。[1]

指明事故(附表七)

  • 如發生升降機/自動梯的指明事故,負責人須在知悉後的 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及有關的註冊承辦商(須報告的指明事故見《條例》附表七)。
  • 如該升降機/自動梯因指明事故而需要暫停正常運作,註冊承辦商須在知悉事故後的 4小時內 張貼告示,說明暫停正常運作的原因。[1]

法團/管理公司宜在管理程序中預先寫明:誰負責通知承辦商、誰負責起草書面通報、告示張貼位置,以及如何保存通知與日誌副本,避免事故當日才臨時分工。

法團/管理公司實務清單

合約與資格

  • 只委聘機電署名冊上的註冊升降機/自動梯承辦商處理相關工程。[1][3]
  • 續約或換商前重查名冊;不要假設「去年合資格=今年仍合資格」。
  • 招標前傳閱署方《如何選擇合適的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提供保養服務?》及採購參考文件。[5][6]

檢驗與准用證

  • 日記/共用日曆標示准用證屆滿日與升降機一年徹底檢驗安排。[1]
  • 保存安全證書、工作日誌及分包紀錄副本。[1]

事故與故障

  • 預設緊急聯絡人及書面通報範本(負責人 → 機電署署長+註冊承辦商)。[1]
  • 核對承辦商合約是否清楚交代緊急設備故障後的到場安排,並與簡介頁的 4小時/24小時要求對照理解。[1]

會議與紀錄

相關 FAQ 與文章

把「查名冊 → 對準用證/檢驗週期 → 預設事故通報」寫進管理程序,比事後補救更穩妥。罰則、命令及時限以機電署現行說明及法例為準;本稿只轉述簡介頁已列明的數字,並附官方連結供覆核。

本文為一般資訊,資料截至 2026年9月13日,不構成法律、工程、安全或採購意見。實際責任、合約條款及遵從安排,以現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機電署名冊、公契及個別大廈情況為準;如有疑問,應向機電署或適切專業人士查詢。

參考資料

[1] 機電工程署:《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 簡介:https://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leo_intrdctn/index.html [2] 機電工程署:登記名冊(承辦商/工程師/工程人員):https://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registers/index.html [3] 機電工程署: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https://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registers/registered_lift_and_escalator_contractors/index.html [4] DATA.GOV.HK: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機電工程署數據集):https://data.gov.hk/tc-data/dataset/hk-emsd-emsd1-registered-lift-contractors [5] 機電工程署:負責人天地(含《如何選擇合適的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提供保養服務?》等指引):https://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responsible_persons_corner/index.html [6] 機電工程署:升降機及自動梯保養服務的採購參考文件:https://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publications/guidance_notes_guidelines/ref_docs_for_procurement/index.html [7] 機電工程署:《如何選擇合適的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提供保養服務?》(PDF):https://www.ems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826/How_to_Select_Suitable_Registered_Lift_and_Escalator_Contractor_for_Maintenance_Works%20(ren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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